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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2P这个夏天有“涵义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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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5-12-8 17:40:34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  火热的P2P理财平台一直是狂野式的增长,但随着《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》、《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方法(征求意见稿)》以及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的出台,这个火热的夏天对于P2P理财平台不仅有丝丝的寒意更是具有更多的涵义。
  P2P行业的三无状态在不断的进行改善,其平台定为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,监管的主体也已明确,也有一定的法律依据。3大文件的出台对于P2P行业的资金存管问题有明确的规定。特别是第三方支付征求意见稿,规定第三方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,以及从事信贷、融资、理财、担保、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。这意味着此前第三方支付争抢的P2P资金托管业务或被禁止。但我国目前P2P行业的资金都是存管在第三方支付平台,有些很多平台甚至都没有资金托管的再加上今年来P2P平台跑路的新闻是不断出现,其具有的操作风险、信用风险、道德风险以及运营风险导致P2P要想银行存管难度比较大。目前很多大的平台也是再和银行积极的谈合作像豫商贷、悟空理财等,积木盒子已经和民生银行合作,但就目前发布的情况来看还是在试运营的阶段。银行方面的托管的门槛以及统一的章程都没有标准,对于P2P行业的成本是很大的。这3大文件的出台对于P2P行业将是一场血雨腥风的的大洗牌,在经历此劫之后或许50%的P2P平台都不见了以及P2P增长的速度开始出现急速下降。
  政策的出台这是一把双刃剑,这个火热的夏天也是P2P的历史转正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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