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金之家

快捷导航

资讯首页

现货黄金

外汇入门

理财规划

黄金平台

黄金论坛

石油论坛

金融百科

在线投稿

论坛首页

股票入门

理财小知识

家庭理财

名家专栏

白银论坛

外汇论坛

问题解答

在线客服

查看: 1125|回复: 0

P2P这个夏天有“涵义”

[复制链接]

106

主题

0

推广币

4 小时

在线时间

投稿组

积分
16595
发表于 2015-12-8 17:40:34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  火热的P2P理财平台一直是狂野式的增长,但随着《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》、《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方法(征求意见稿)》以及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的出台,这个火热的夏天对于P2P理财平台不仅有丝丝的寒意更是具有更多的涵义。
  P2P行业的三无状态在不断的进行改善,其平台定为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,监管的主体也已明确,也有一定的法律依据。3大文件的出台对于P2P行业的资金存管问题有明确的规定。特别是第三方支付征求意见稿,规定第三方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,以及从事信贷、融资、理财、担保、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。这意味着此前第三方支付争抢的P2P资金托管业务或被禁止。但我国目前P2P行业的资金都是存管在第三方支付平台,有些很多平台甚至都没有资金托管的再加上今年来P2P平台跑路的新闻是不断出现,其具有的操作风险、信用风险、道德风险以及运营风险导致P2P要想银行存管难度比较大。目前很多大的平台也是再和银行积极的谈合作像豫商贷、悟空理财等,积木盒子已经和民生银行合作,但就目前发布的情况来看还是在试运营的阶段。银行方面的托管的门槛以及统一的章程都没有标准,对于P2P行业的成本是很大的。这3大文件的出台对于P2P行业将是一场血雨腥风的的大洗牌,在经历此劫之后或许50%的P2P平台都不见了以及P2P增长的速度开始出现急速下降。
  政策的出台这是一把双刃剑,这个火热的夏天也是P2P的历史转正点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手机版|小黑屋|QQ 

黄金之家论坛    黄金论坛   白银论坛 X3.4 贵金属投资论坛

免责申明:本站所有内容均来自于网友自行发布或转载,仅代表其个人观点,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。

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